新农保突然被取消 原是被改成失地农民保险
每月领得好好的新农保,突然被停掉,多方了解得知,原来是街道为他们统一办理了失地农民保险,并停掉了他们的新农保。可这却苦了今年63岁的聂仁元,因为他还没“失地”,领不到失地农民保险,两头不着落,没有收入来源的聂仁元只得向政风热线求助。
聂仁元是武进经发区西湖街道塘门村委黄家村村民,2009年7月,他一次性交了13580元的参保费用,通过村委统一办理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010年8月起,他每月可领取234.7元的养老金。去年2月,老聂照例去银行取钱时,却发现他的养老金被停发了。他随即去武进区社保中心咨询,工作人员称“是西湖街道的工作人员过来取消的”。老聂于是去找西湖街道工作人员,“当时他们答复我,街道会在年终时一次性把一年的养老金现金支付给我,但这样一来,我之前的十多个月要靠什么生活?所以,我希望还是能每个月定时打到我的卡中。”老聂说,从去年2月停发养老金到现在快一年了,没有任何收入来源的他,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他认为,街道之所以把他的新农保停掉,可能和他们村最近的拆迁有关,因为他还没有谈好条件,至今仍未搬迁。
事实是否如此?1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武进经发区西湖街道。街道经济管理科负责人向记者解释,取消聂仁元的新型农保是因为2011年5月,塘门村委开始拆迁,之后,村里统一为村民办理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险和新农保标准不同,属于社保不同的保障体系,两者不能重复享受,而失地农民保障标准会高一些。”
聂仁元的新农保停掉后,并没有拿到失地农民保障金,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负责人称,“虽然他的失地农民参保手续已经办好,但因为其房屋没有拆除,还未真正失地,所以还没有发放下来。”考虑到聂仁元一家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街道准备在春节前,把这一年未领到的养老金一次性补贴给他,至于当时一次性所缴纳的一万多元参保费用,负责人表示,扣除他每个月已领取的养老金,剩余的已全由武进区社保中心退回到聂仁元的银行卡上。
1月6日,聂仁元又联系记者,说他并不想退新农保,而且他的银行卡上也还没有收到武进社保中心退回的参保费用。记者为此又前往武进区社会保障中心咨询。社保中心支付科工作人员经查询发现,聂仁元的新农保是在2012年1月19日被停掉的。“因为失地农民保险与新农保不能同时享受,所以根据西湖街道上报的失地农民名单取消了他们的新农保。之后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由街道负责发放。”工作人员说,由于退保手续一定需要本人来办理,聂仁元的参保费用因此到现在还没有退还给他。“退还参保费用需要当事人本人的养老金领取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要去当地村委填写新农保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这三份材料齐全后就可到窗口办理退保手续。之后,社保中心会根据电脑结算出来的金额退还到当事人的银行卡上。”工作人员还特别提醒,办理退保手续的时间必须在每月的25日之前,“当事人在1月来办理手续的话,4月中旬,剩余的参保费用就会打入他的银行卡中。” 尤佳
点评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武政发〔2009〕5号文件《武进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得退保,但因户口迁出本区、因故死亡或因职业变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可将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一次性退还给本人,同时终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由此可见,终止新农保关系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现参保人员所在街道在未征得参保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新农保关系停止,该行为与上述办法的规定明显相违背,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参保人员的正常生活秩序。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行政,规范参保退保程序,切实维护和保障参保人员特别是新农保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