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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劳务派遣行动启动 劳务派遣须“同工同酬”

   扬州网讯(记者 高锦岭)5月1日,《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即将实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也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即日起,扬州将启动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
    昨天,记者从市人社部门了解到,即日起到6月20日,市人社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如果您在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倘若不符合同工同酬原则,仍要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机构和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用工单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对跨地区派遣和派遣劳动者1000人以上的劳务派遣机构,以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100人以上或占用工总数比例达30%以上的用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除了摸底外,5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我市还将开展维护劳务派遣职工权益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动合同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和工作时间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发布日期:2013-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