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能否在成都和自贡两地都购买
来信内容 1.我在成都购买了19年的社保,现在在自贡工作,而自贡的公司买的自贡的社保,能不能我在成都继续购买社保,而自贡也同时购买?2.若我在自贡工作两年后,又回到成都,能不能将自贡买的两年的社保转到成都的社保上?
回信时间 2014-02-25 13:12:31.0
回信内容 您好,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只能参加一份社会保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返回成都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
2、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已在成都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
3、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在成都累计缴费满10年的外地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省内转入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参保后,可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2)申请时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查询清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4)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及相关资料(具体资料请咨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5)参保人员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跨统筹地区流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3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其转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与在我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月缴费记录不间断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限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到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回信时间 2014-02-25 13:12:31.0
回信内容 您好,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只能参加一份社会保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返回成都参保的本市户籍人员。
2、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已在成都参保的外地户籍人员。
3、达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在成都累计缴费满10年的外地户籍人员。
养老保险省内转入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参保后,可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转入手续。(2)申请时应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明细查询清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审核符合转移条件的,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4)参保人员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及相关资料(具体资料请咨询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
(5)参保人员携带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转移人员个人账户情况明细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或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跨统筹地区流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3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其转入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与在我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月缴费记录不间断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限制,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办理程序:参保人员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到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发布日期:2014-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