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最新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劳务人员派遣协议书
目 录
一、合作事项
二、劳务派遣期限与派遣员工岗位
三、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四、派遣员工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的核定与结算
五、派遣员工生活福利待遇
六、违约责任
七、协议的签订与履行
劳务人员派遣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曹县汇思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曹县珠江东路劳动局一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护双方合同的合法权益,甲方乙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务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事项:
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即可根据甲方需要,通过劳务输出,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通过劳务输入,安排乙方派遣人员工作。双方通过劳务输入、输出的形式进行合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劳务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 劳务派遣期限及岗位
1、本协议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终止。其中生效后的前__个月为试用期。(劳务人员劳务期限(含试用期)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一致,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期满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主要从事__生产操作工__工作。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任务,同时应将调整岗位和任务的相关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甲方有权依法确定劳务人员的工作时间、休假日、各类假期等,如需加班加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劳务人员在本合同期内发生的工伤与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应及时进行抢救与治疗,并协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期间甲方负责垫付费用,由乙方返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后续的费用中扣除。其相关费用按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乙方承担保险基金部分,甲方承担用人单位部分。
(5)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甲方继续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病假工资、社会保险费,该费用以两个月,计60天为限,逾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或将员工返还给乙方。其他相关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女性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出现孕期、产期、哺乳期,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应由用工单位承担的费用,乙方负责处理相关事务。乙方在向甲方派遣人员时,应向甲方准确提供“婚姻状况”及“三期”情况。
(7)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遣返乙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由乙方负责处理,该费用从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用中扣除。
①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
④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
(8)若因甲方生产性停待,自停待之日起甲方将停待派遣人员名单交于乙方。自停待之日起,甲方继续支付停待期间员工的保险费和乙方的管理费,并按每人每月 元标准支付员工基本生活费。该停待期限支付生活费以叁个月为限。
(9)甲方若直接解除或辞退劳务人员(终止劳务关系),须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甲方如延长劳务派遣期限须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后再通知乙方,乙方据此变更相应的劳务派遣协议条款及与劳务人员重新签订劳务协议书。
2、乙方
(1)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
(2)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派遣人员,并负责将员工安全送达甲方工作场地,费用有乙方负担,乙方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及时掌握员工信息及需求。
(3)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起 30日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曹县为派遣人员办理工伤、医疗保险手续并将缴费凭据以及名单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规定对甲方违法违约、侵害劳务人员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情况属实的,甲方应立即予以改正。
(5)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教育劳务人员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6)如果甲方拖欠派遣员工工资等,乙方有权协助员工追讨,直至申请法律诉讼。
(7)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追偿。
(8)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引起的劳动争议由乙方依法进行处理,涉及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劳动报酬及相关费用的核定与结算
1、劳动报酬
①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务人员在试用期的工资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以甲方的招工简章为准;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南充市最低工资标准;甲方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
②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的工资额应先由乙方员工确认签字后再由乙方支付给员工。
2、社会保险费
甲方需为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劳务人员投保基本工伤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由乙方负责为劳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缴费标准按照南充市规定执行,南充市2007年度农民工医保缴费标准为45元/人月,工伤保险缴费标准11元/月,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乙方管理费
①乙方的管理费,第一个月派遣员工工资超过10天不足15天的,甲方按半个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派遣员工工资超过15天的,按整月计算向乙方支付管理费,不足10天的,不计算管理费。
②甲方每月按照工资总额的5.5%向乙方支付营业税。
③每月18日前甲方应将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保费、营业税及乙方的管理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相关款项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有效发票,并在3日内给劳务人员发放相应的报酬。
五、劳务人员生活福利待遇
1、乙方输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提供住宿场所,员工自行负责水费、电费和维修费用。伙食可到甲方所办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2、乙方输出的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乙方统一在曹县为其购买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用以大病住院及工伤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劳务人员工资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每拖欠1天,应按员工当月工资的10%向员工支付罚金,同时足额支付所欠工资,拖欠7天,我方员工有权停止工作,追讨工资。
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发票前6个月结算总额的50%核算。
3、劳动合同期未满,甲方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组织结构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需减少劳务人员时,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减少人员的违约金,违约金参照(劳部发 [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按一次性经济补偿金标准支付。
七、协议的签订与履行
1、合同双方法人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后生效。法人代表可授权他人签字,但需有授权委托书。
2、遇到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3、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双方产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发布日期:2012-05-10